加拿大超级签证(Super Visa)是加拿大政府于2011年推出的长期探亲签证(父母及祖父母担保方可以申请),持有人可以在加拿大停留最长2年,期限比常规探亲签证(最长6个月)要长得多。超级签证允许多次入境加拿大,每次可以停留至多6个月,为无法满足常规探亲签证要求的老年人提供了一个长期探亲的选择。
超级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每次可停留加拿大最多2年,如果2年期满后仍希望在加拿大继续停留,需要申请延期,超级签证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累计居留超过2年,希望继续居留必须返回原居住国待至少一年才能再次以探亲为目的申请超级签证。
超级签证已过期将失去在加拿大合法居留的资格,签证仅过期几周依然会被要求交罚金,过期在6个月以上,不仅要交罚金,还会面临5年内不得进入加拿大的后果,过期超级签证持有人会被认定为非法居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超级签证有效期剩余时间不足以覆盖预期的加拿大停留时间,必须考虑申请延期,以下情况都需要延期:
签证有效期即将到期,但计划继续在加拿大停留超过有效期限制,即使签证有效期还长,但已使用完2年的最大停留时间,希望在加停留超过2年需要延期。
超级签证有效期满10年,必须重新申请,计划转为其他类型签证,需要给与足够的缓冲时间。
延期申请必须在当前超级签证仍有效期内提出,过期后无法延期。持有人没有违反签证条件或触犯加拿大法律。
提供未来需要停留的合理解释,持有人没有超过当前签证的2年最大停留期限,担保人仍能够满足最低收入要求,延期费用必须已支付,满足上述要求是获得超级签证延期批准的基本条件。
申请超级签证延期需要提交材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说明函,原超级签证及加拿大入境章复印件,更新后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或资产证明,担保人保险购买证明,申请人近期体检报告,延期费用收据,所有申请材料都需要翻译成英文或法文,材料准备完整十分重要。
超级签证延期的处理时间约为3-5个月,所以需要提前至少3-6个月申请,避免过期,可以支付额外费用申请加快处理速度,正常程序下很难获得加急签证。
如果计划长期居留加拿大,可以考虑申请永久居民,但超级签证持有人想转为永居还需满足一定条件:
- 需要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至少1095天,并提供详细居留记录。
- 担保人仍符合最低收入要求,并继续担保。
通过语言测试和加拿大知识考试,不可有任何犯罪记录,提供转永居的申请费,需要回原居住地待满2年后再次申请超级签证,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享有申请永居的资格。
综上所述,如果超级签证即将过期,需要及时申请延期,提供完整材料,以维持合法居留地位,或者可以考虑后期申请转为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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